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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批准境外私人资本运营企业到本市注册


发布日期:2008/8/24   来源:华尔街日报   
 
上海市批准境外私人资本运营企业到本市注册


市政府近期批准境外私人资本运营基金在本地登记注册,以此作为发展上海私人资本运营投资行业发的一部分。

上海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在标注日期为8月11日的一份公告中称,所有致力于投资中国市场的私人资本运营企业可以在上海注册成立子公司,但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折合1,460万美元)。

上海市政府表示,促进私人资本运营企业在本市的健康发展,不仅有利于拓宽本地企业的融资渠道,同时还有助于推动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

上海市政府称,对于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的私人资本运营企业,将享受不超过35%的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这一上限低于上海市居民个人所得税税率45%的上限。